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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22日 14:16:46
    

中共德州市委

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2004129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具有基础性、决定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市各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人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看到,人才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等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小康大业,人才为本。牢牢掌握加快发展的主动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德州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靠人才。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深刻认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以人为本和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科学人才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市之路。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素质建设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以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和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为重点,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突出抓好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张实用人才总量,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较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素质优良、配置科学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德州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目标任务。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提高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的管理人才队伍;能够提高科技整体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能够提高经济核心竞争力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能够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和产业支撑能力的高级技能型人才队伍;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农村适用型农民技术人才队伍。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素质等方面上一个大的台阶,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具体目标是:

——人才总量较大增加。到2010年,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万人,初步实现向人才大市、人才强市的转变。

——人才结构趋向合理。促进人才在城乡、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组织之间的合理分布,优化各领域人才队伍结构,改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缺乏局面。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达到2万人,高级技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新的提高,人才的全面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人才环境更加优化。符合各类人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人才工作的机制更加科学。

二、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验干部最根本的标准,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及时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特别是经济型、管理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注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五年内将全市在职干部和新录用干部普遍轮训一遍。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遵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为重点,加快建设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实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项目委托、定向培养、挂职锻炼、与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培训机构合作等形式,培养一批外经贸、现代企业管理、国际金融等高层次复合型的经营管理人才。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提升创新能力,采取切实措施,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在国内外名牌大学建立一批培训基地,每年有针对性地选送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内外名牌大学或知名企业培训或研修。到2010年,培养10名左右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20名左右“泰山学者”、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1000名左右在全市各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起骨干作用的中青年专家。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重点培养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骨干人才,大力培养科研、金融、经营管理、外经外贸、法律等方面的创新型、创业型、复合型人才。

7、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和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各级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能够适应市场需要、能够不断提高企业工艺制造水平的技能型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依托德州市技术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大禹职业学院、华宇职业学院等培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到2010年,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一处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技工学校。

8、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开发,实施以百万农民大转移、百万农民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双百万”工程,大力发展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增收。深化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加强教育培养,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9、加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充分发挥德州学院、德州市技术学院、大禹职业学院、华宇职业学院等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作用,调整整合中等教育,按市场需求调整和设置学科专业,满足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整合教育资源,深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内部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积极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鼓励企业与市内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10、加强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现有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促进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要突出系统性、高起点、新知识等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特点,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企事业单位要和高等院校加强协作,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鼓励在职学习深造,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把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定、干部提拔重用等的重要条件。

11、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在全社会宣传倡导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积极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完善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四、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才引智工作

12、积极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加大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精细化工、外经外贸、城市园区建设与管理、现代物流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制订吸引人才柔性流动的优惠政策,按照“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课、兼职、短期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贸结合、人才租赁以及联建重点实验室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智力。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推行人才引进“一卡通”服务,实行“德州市人才居住证”、“德州市外来人才聘用证”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13、完善人才引进政策。立足德州实际,制定完善人才引进规划,认真贯彻德政发[2000]23号文件规定,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博士、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根据项目、效益和贡献大小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费,由引进单位承担科研启动经费和生活补助费。设立引进人才奖,对引进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世界500强、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人员,酌情予以奖励。

五、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用人机制

14、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从健全职位规范入手,建立以业绩、效益、贡献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人才动态考评制度,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考评结合的职称评审办法,逐步推行职称评审的社会化。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企业单位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行技师考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认定制度。

15、完善分配机制。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综合体现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推行、完善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政策分配机制。制定完善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应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5%的比例,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应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5%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该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可连续5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奖励该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

16、大力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人才市场建设,采取政府扶持、单位自筹、企业支持、社会捐助等方式,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起一处规范、完善、配套的综合性人才市场,引进、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和专业特点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完善网上人才市场,尽快建立起全市一体化的人才资源共享体系。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等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有效使用。加强人才市场监管,逐步形成政府宏观指导、行业规范自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格局。完善和规范人才市场交易行为和程序,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今后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由当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使事业单位的人员逐步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六、构筑干事创业平台,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发展环境

17、加强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山东德棉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建立博士生科研基地,积极培育筹建一批硕士、博士点。成立市政府工作顾问团,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顾问。以德州学院为载体,高薪聘请院士级专家担任名誉院长或客座教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经济开发区和高科技园区的主体作用,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平台,增强吸纳集聚人才的能力。

18、整合人才资源,实行“人才共享”。允许兼职兼薪,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特殊行业人才和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外,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犯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受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单位同意,可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19、建立专家协会,发挥好高层次人才作用。通过专家协会,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工程、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经济问题的论证工作。每年筛选35个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或能大幅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开招聘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20、创新人才工作奖励激励方法。开展人才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部门和单位评选活动,制定评选指标体系,将各部门、各单位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经费投入列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组织开展“德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德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首席技师”评选活动,认真落实《德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对贡献突出的德州市特聘专家,授予其“德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21、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逐步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对不同所有制人才一视同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尊贤爱才的优良传统,激励创新,支持创业,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均主义等陈旧观念和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建设专家公寓,为引进的留学回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提供居住条件。对在我市工作的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的人员,由市保健委员会制定相应的保健政策,纳入保健范围。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的法律保护力度,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实行人才全员参保制度,为人才提供社会保障。

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2、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才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在市委组织部设立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和考核检查等。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统筹规划,整合力量,加强管理,尽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3、建立人才工作例会和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人才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听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各级、各部门在人才工作中采取的重大举措,要及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人才政策,印发前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县市区、市直各职能部门每年要定期检查总结人才工作,年底前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4、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设立德州市人才工作专项基金,自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奖励和开展重大活动等。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出资,逐步建立政府拨款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资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建设投入机制。

25、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为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把人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情况,打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环境。

本意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有人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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